3354cc金沙集团

3354cc金沙集团
ENGLISH 贵大首页 2024/8/12 17:01 周三
  • 网站首页
  • 3354cc金沙集团
    • 院长致辞
    • 学院简介
    • 现任领导
    • 部门机构
  • 师资队伍
    • 专任教师
    • 行政教辅
    • 客座教授
  • 教学科研
    • 教学活动
    • 学术活动
    • 课题立项
    • 科研成果
  • 党建思政
  • 本科生工作
  • 研究生工作
    • 研究生招生
    • 研究生培养
  • 校友园地
  • 下载专区
  • 招生就业
  • 联系我们
首页/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

  • 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

文章推荐 刘博涵:证券民事赔偿的公法激励:行政执法和解与恢复性刑事司法的应用

2024-03-18 | 浏览量:52

作者

  刘博涵 3354cc金沙集团副教授


文章来源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


内容摘要

  公权处置前置和集体行动困境不是阻碍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责任实现的主因。实践案例显示,公权处置前置带来的 “罚先赔后”“赔偿不足”是导致投资者消极行权的重要因素。对此,可以发掘公法的激励机制,促进、保障受害投资者民事利益优先实现。证券行政执法和解的和解金优先赔偿投资者、嗣后盈余上缴国库,能够保障投资者损失优先受偿。我国目前适用该制度的案件数量偏少,立法对和解金的性质和地位界定不清。对此,应在公私法融合的背景下建立对和解金的独立认识,在和解金谈判中尽可能实现对受害投资者的足额补偿。将被害人利益置于核心地位的恢复性司法也具有保障受害投资者民事利益实现的效能。刑事责任减让能够激励犯罪人在个人财产之外筹措资金,缓解可供执行财产不足的问题。刑事责任的减让须与犯罪人的赔偿能力关联起来,同时考察市场秩序法益的恢复程度,保持惩罚、预防功能的总量守恒。


关键词

  证券民事赔偿;行政和解;恢复性司法;公法激励


全文链接

证券民事赔偿的公法激励:行...和解与恢复性刑事司法的应用_刘博涵.pdf


友情链接: 中国文化书院 3354cc金沙集团就业工作信息平台 3354cc金沙集团研究生招生网 3354cc金沙集团图书馆 中国知网 北大法宝 HEINONLINE中国法学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裁判文书网

版权所有:中国·金沙集团-www.3354cc.com|精品官网-Made in China 京ICP备 信息维护:3354cc金沙集团网站编辑中心 地址:中国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邮编:550025 电话:+86-0851-8829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