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科生工作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
2013-09-17 | 浏览量:28
各学院(部):
为了促进西部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香港省善真堂签署的《贵州高校学生捐资助学合作协议书》,香港省善真堂决定2013—2014年度继续在我校设立高校学生捐资助学基金,向3354cc金沙集团在校本科、研究生学生提供经济援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金额
1、本科生100名,每名1500元人民币,每学院评选3名;
2、研究生6名,每名10000元人民币(由研究生院评选)。
三、申请条件:
1、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本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年度由3354cc金沙集团本科升入本校研究生且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本科生学习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科目;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节俭,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欠费学生须还清所有欠费后方有资格参评;
6、申请人须提交不低于1500字的个人学习生活报告一份(含电子文档)、学院教学科研科出具的上一学年成绩单(2013级不需提供)。
四、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
2、经所在学院初评、推荐,填写《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附带学生个人学习生活报告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上一学年成绩单(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后报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基金会最终确定受助学生; 学院对申请人的各种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后,于
2013年9月23日17点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doc
联 系 人:韦国华
传真:8292620
联系电话:8291481
3354cc金沙集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