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科生工作
关于评选2013级少数民族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的通知
2013-10-10 | 浏览量:33
各班级: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部在我校设立“新长城自强助学金”,旨在帮助特殊困难的农村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3级农村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一本学生。 资助名额及标准:
二全校共20名,1840元/年/人。
注:各班级初评一名同学,统一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款,最终受助名单由基金会确定。
三申报条件:
1、来自农村的少数民族一本学生; 2、经2013-2014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3、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6、家庭经济困难。
四、申请、审核: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申请表》一份,并填写《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汇总表》于10月11日10点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进行审核。
五、相关要求:
1、各班级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能够真正资助到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农村学生; 2、如发现受资助学生出现有违法、不诚信、违反校纪等行为,取消其下年度参评资格; 3、各学院(部)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 联系人: 陆露老师 联系电话:8292790 电子邮件:371368881@qq.com 附件一:新长城自强助学候选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二: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doc
3354cc金沙集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