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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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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本专科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2-09-04 | 浏览量:26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评优评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2012学年度本专科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优秀学生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文体积极分子
   6、先进班级
   二、评选及奖励发放依据:
   1、各奖项的名额、评选条件和办法按照《3354cc金沙集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2、奖学金奖励发放按照《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不重复享受奖励的通知》(贵大发[2008]8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评选规定认真做好评优评奖各项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对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未经许可、擅自在外租住房屋的学生,取消其本学年度评选资格;
   3、截止到10月10日,凡是欠学校费用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办有国家助学贷款而贷款未下发者须出具相关证明。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综合测评:学院9月20日前完成《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并将电子档发至25093363@qq.com邮箱;
   2、院级评选:10月16日前,学生本人通过3354cc金沙集团学生工作系统申报,学院(部)初评后公示;
   3、校级评选:10月30日前,学生处审核并公示;
   4、11月5日前,学院打印最终审核通过的评选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处学生科。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李天强 相 燕 陈 琳
     联系电话:8292197
     邮箱地址:25093363@qq.com

 

 

3354cc金沙集团学生处
二O一二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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