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4cc金沙集团

3354cc金沙集团
ENGLISH 贵大首页 2024/8/12 17:01 周三
  • 网站首页
  • 3354cc金沙集团
    • 院长致辞
    • 学院简介
    • 现任领导
    • 部门机构
  • 师资队伍
    • 专任教师
    • 行政教辅
    • 客座教授
  • 教学科研
    • 教学活动
    • 学术活动
    • 课题立项
    • 科研成果
  • 党建思政
  • 本科生工作
  • 研究生工作
    • 研究生招生
    • 研究生培养
  • 校友园地
  • 下载专区
  • 招生就业
  • 联系我们
首页/学院公告
 

学院公告

  • 学院公告
 

学院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2011-09-19 | 浏览量:35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201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于2011年9月20日启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2011年学校按现与留学基金委协议规模进行选拔推荐。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为3-12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生为6-12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各单位应结合人才队伍、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具体确定重点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

4、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育及研究机构。

5、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职青年骨干教师,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在校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距上一次培训两年(含两年)以上,距上一次公派留学五年(含五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45岁。参加“质量工程”外语培训班的教师优先推荐。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在前期广泛调研基础上,结合第一批实行情况,今年第二批将全面推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方式,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申请者须是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须填写《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

(2)申请人提交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3)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积极参加该项目的申报。

三、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

1、选拔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及录取”的方式进行。

2、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1)9月20日——9月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逾期未能申报者,将不再考虑审核及录取。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的按“非学生类”准备;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按照“学生类”准备。

(2)申报人于10月10日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

1> 附件二所列材料

2>《3354cc金沙集团教师培训审批备案表》一份(http://210.40.3.236/_ZhiLiaoXiaoZai/1010141505382846.html);

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纸质一份及电子文档(请发邮件pe@gzu.edu.cn)。(附件三)

4>《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基层单位签字盖章,另一份只填意见,不需签字盖章。

5> 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复印件(限3页)。

四、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定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的管理。

联系人:王 琪 电话:8292204

附件一:校文字【2011】58好附件一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yi1.doc

附件二:校文字【2011】58好附件二: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er2.doc

附件三:校文字【2011】58号附件三: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san3.doc


3354cc金沙集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友情链接: 中国文化书院 3354cc金沙集团就业工作信息平台 3354cc金沙集团研究生招生网 3354cc金沙集团图书馆 中国知网 北大法宝 HEINONLINE中国法学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裁判文书网

版权所有:中国·金沙集团-www.3354cc.com|精品官网-Made in China 京ICP备 信息维护:3354cc金沙集团网站编辑中心 地址:中国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邮编:550025 电话:+86-0851-88292861